问:
我和老公离婚后了。当时离婚也是通过法律手续办的,可是事后我们想了好多想复婚,离婚后我们一直有联系,因为我在不同的城市里,不可能时常见面。所以过了待婚期(看了古兰经才知道)离婚后8个月我们想复婚,可是这边的阿訇说必须我再嫁一人离婚后才可以复婚。可是古兰经上说休妻是两次这个怎么理解,请问我们还能复婚吗?
答:
那个阿訇为什么对你说那样我不知道,还有你(跟现在提到的丈夫)离婚了几次,这次离婚是你的第几次离婚这些我都不知道。因此,在这里我想给你讲解古兰经之中的休妻系统。你把你自己的实际情况对照跟这个系统来理解吧。
真主说:
“先知啊!当你们休妻是,你们要依照她们(法定)的期限离异,并准确的计算期限。你们要畏惧你们的主安拉。不要把她们从她们的屋子中赶出去。他们也不应自动离开。除非她们犯了公开的不道德的行为。这些事安拉订下的限(法)度。谁超越了安拉的限(法)度,他就确实亏待了他自己。你们(离婚者)不知道,安拉也许会今后使一个新的情况(如复合)出现。”[1]
“当他们完满了规定的期限时,你们应挽留他们或是善意的跟她们分手,并要在你们当中请两个公平的证人向安拉据实作证。这就是给信仰安拉与末日的人的忠告。对于那些敬畏安拉的人,他(主)会给他一条出路。”[2]
“他(主)从意想不到(来源)供应他。谁信赖安拉,他(安拉)就是他满足。安拉会一定完成他的命令。安拉的确已为万物规定了尺度”[3]
上述的这些经文提出了休妻的某些条件。这些经文以“安拉的确已为万物规定了尺度”为结束也标志着休妻条件也在这些经文之中已规定的。
休妻的条件是如下:
1. 被休的女人必须不在她的行经期
2. 被休的女人必须在她洁净时期
3. 被休的女人必须在她的这个洁净时期之内不要跟他的丈夫同居
4. 请两个公平的证人向安拉据实作证
你们离婚的时候如果你们满足了上述的条件那么你们的离婚就算了第一次休妻。在这样的情况下你可以跟你的丈夫复婚。如果这次离婚时你们的第二次离婚的话你再可以跟你的丈夫复婚。如果这次离婚是你们的第三次离婚的话,你首先必须跟另一个男人结婚,跟这个男人离婚之后你可以跟你以前的那个丈夫复婚。在古兰经第二章第229节中提到的“休妻是两次”表示可以复婚的休妻的次数以及在古兰经第65章(离婚章)中被真主规定的休妻的次数是两次。古兰经第二章第230节中阐述了第三次休妻,即如果一个男人满足上述的条件的情况下第三次休妻之后,直到他的妻子跟另一个男人结婚,还有由某个原因离异这个男人以后他可以复婚他的妻子。
一般情况下,办理结婚,离婚证的有关机构就算为那第四条件。不满足上述的条件而做的离婚是无效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他们想复合他们可以继续以前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