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朝:
为已故的人或重病的人代朝:
问:可否为以故的亲人或重病的人代朝?
不可以,朝觐是一项主命功修,生活在穆斯林中的人如果拒绝或否认了朝觐的主命性,他按古兰经的规定视为否认真主的人。
履行朝觐的条件有如下:
一、穆斯林。不是异教徒,因为异教徒是无须朝觐的,他们朝了觐,也不会被接受。
二、成年。没有成年的人,也不要求他朝觐,因为成人前的朝觐是不能算做主命朝觐的。
三、理智健全。反之,精神病人是不要求他朝觐。
四、自由。奴隶不要求朝觐,一旦释放了,他必须履行主命的朝觐。
五、应有身体和钱财的能力。
关于朝觐安拉在阿黎仪姆兰章的第九十六和九十七节中云“为世人而创设的最古的清真寺,确是在麦加的那所吉祥的天房、全世界的向导。
其中有许多明证,如易卜拉欣的立足地;凡入其中的人都得安宁。凡能旅行到天房的,人人都有为真主而朝觐天房的义务。不信道的人(无损于真主),因为真主确是无求于全世界的。3/96-67 ”
按照贵章的内容来看出以下的判决:
一、未具备旅行到天房的人不必去朝觐。这包括已故的人或重病的人,重病并不等于死亡,如果重病的人康复后必须履行朝觐功修,万一意图拒绝去朝觐那时被定为否认主命。但对已故的亡人不必替人朝觐。因为安拉还云“各人只得享受自己的劳绩;”53/39,别人做的朝觐报偿就归属于朝觐者本人而不是信托人。穆圣说“人一旦无常,其善功便中止,只有三件事对其仍然有益是为公益捐出的所得格(建校,建清真寺等等),二是人们受益的济世知识,三是为其作都阿德清廉儿女”(穆斯林圣训集遗嘱第四届的相关内容) 上述的圣训内容得知一个人代替另一个人做功修时善功对前者有好处。
二、穆民为履行安拉面前的使命,把功修不能委托别人。因为任何功修与平常的不同,所以被委托的功修的善功绝不会对委托者罢了。因为古兰经里“仪姆兰的家属,妇女”等节里提到的( أُجُورَهُمْ)和 黄牛(巴格勒)62,274,277仪姆兰的家属的199里所提到的( أَجْرُهُمْ)的意思指的是各人只得享受自己的劳绩。从这个角度来来看代朝者朝觐是说得:“我为某人朝觐,朝觐的善功为献我先父或先母”话是就像我为先父或先母吃饭的意思一样的。所以为已故的亡人代朝对伊斯兰教教义精神违反的行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