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兰经之道
什么时候男人才能取回他给妻子聘金的一部份?

什么时候男人才能取回他给妻子聘金的一部份?

在休妻的候,男人能否取回他已给他妻子的聘金的一部份?什么时候男人才能取回他曾给妻子的聘金的一部份?
答:
对此万能的安拉说:
有信仰的人啊! 你们违背她们的意志强迫以(亲属的)妇女们作为遗产 (来继承)是非法的你们也不应当苛待她们,以期取回一部份你们已经给了她们的聘金,除非她们犯了公开的淫行(相反的,)你们应当亲切地跟她们共同生活如果你们厌恶她们,也许正由于你们不喜欢某一件事物,而安拉却在其中安置了许多的好处”妇女章/4:19
如果一个男人自己决定休他的妻子的话,那么他不能取回他曾给他妻子的聘金的一部份,除非她犯了公开的淫行。正如经文所说,安拉禁止男人为了取回聘金的某一部分而压迫他的妻子。比如说,在有些情况下女人承受不了跟她丈夫一起生活,最后要求让他休她,在这样的情况下男人可能以取回聘金的一部份为前提条件,答应休她。本质上说,这就是安拉禁止的事情。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强迫她要交回他曾给他的聘金的一部份。
如果女人自己要求让她丈夫休她,并且自己愿意把聘金的某一部份给他,那么男人可以收回聘金的这一部分。对此万能的安拉说:
你们(在婚姻上)要给妇女们聘金,作为(一项无条件的)礼物倘若她们自愿退还任何部份(的聘金)给你们那么,你们就善意地和快乐地收下它和享受它”妇女章/4:4
总而言之,男人在两种情况下可以收回他曾给他妻子的聘金的一部份。一,如果她犯了公开的丑事,那么他可以修她,与此同时他可以取回聘金的一部份。二,如果她自己愿意把聘金的一部份回给他的话,那么他可以收回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