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瑟兰!
女性脸部算不算羞体呢?也就是说女性必须用头盖掩盖脸部吗?
答:
回瑟兰!
不是的,女性脸部不算羞体,女性用头盖来掩住脸部不是主命(功修)。对此,清高的安拉说:
“你告诉有信仰的男子们:他们应当垂目下视(对妇女不应当凝目平视),并且要仪表端重(保持贞净),这将使他们格外纯洁,安拉是清楚他们的行为的。
你也对有信仰的妇女们说:她们应当垂下双目和仪表端重(保持贞净)。除非(通常必须)露出的之外,她们不应当炫露她们的装饰。除了对她们的丈夫、父亲、公公、她们的儿子、丈夫的儿子、她们的兄弟和她们的内侄、她们的姨侄或是他们的妇人,或是她们右手所属的(奴仆),或是无性欲的男仆,或是情窦未开的小童之外,她们应当在面上戴上面纱遮盖着她们的胸部,及不炫露她们的装饰。她们也不应蹬她们的脚,用来引人注意她们隐藏着的装饰品。有信仰的人啊!你们全应向安拉忏悔,以便你们可以成功。”(24:30,31)
这两个节文中可以得出以下内容:
1、生活中男性周围会有一些女性,女性周围会有一些男性。因第一个节文“他们应当垂目下视(对妇女不应当凝目平视),并且要仪表端重(保持贞净)”,可以证明男性周围免不了会有女性,所以让他们降低视线,保持纯洁。如果男性周围没有女性,就不需要用这条经文来约束他们。
2、节文中的“垂目下视”跟“盯着/凝目平视”用在了一起。指的不是所有“看”的动作而是指用淫邪的眼光上下打量。
先知穆罕穆德(祈主福安之)对阿里(愿安拉喜悦他)说:“阿里啊!不要一次接一次的凝目平视,第一次是允许的,第二次是禁止的。”[1]这个圣训也提醒着以上内容。
3、女性被命令掩盖脸部。如果女人掩盖脸部的话,对男性们说的“不要盯着看”就没有一定的意义。因为脸部被掩盖,就会避免被盯着看。古兰经第33章第52节文的首部的“以后就不许你多娶了,也不许以她们交换(另外的)妻室,即使她们的美丽使你倾慕”,等几句也强调以上内容。
因为这个节文(翻译)的“美丽”是阿拉伯语中的حسن。阿拉伯语中的美丽在中文中用在“容貌”,“美貌”,“美丽”,这些都表示脸部的美丽。据上述经文我们知道,让穆圣疑惑(羡慕)的是没有被掩盖的脸。掩盖脸部是不会让异性感到疑惑。
关于妇女掩盖脸部的圣训
著名的圣训家谢赫[2]阿里巴尼对有关妇女掩盖脸部的圣训进行了很周密的研究,指出了妇女掩盖脸部算是好事,但不掩盖也不算罪孽。
关于这个问题可以对一些有关的圣训进行研究也可以读一读此名人研究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