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安拉在古兰经黄牛章第180节说:“这是规定的,当死亡接近你们当中任何人时,如果你们遗留任何财物用来遗赠给双亲和近亲,(你们要)按照合理的习俗(来处理)。这是敬畏主的人应尽的责任”,根据这个经文,留下遗嘱是天命[1]的吗?
答:
有史以来,这一经文一直被误解。为了占用别人的财产,这一经文一直为了满足别人的需求而随意被解释。
而安拉在经文中很明确地说,如果一个人死去而并且遗留财产的话,信士们应当按照合理的习俗来分发财产。这里最重要的,也是一直故意被改变意思的部分是,“(你们要)按照合理的习俗(来处理)”。安拉在经文中直接呼吁穆斯林群众。就是说,把死者留下的遗产分发给他双亲和近亲的不是他的亲人,而是在经文中安拉直接呼吁的那些穆斯林群众,即参加死者殡礼的穆斯林群体。
如果亲人们自己分发死者的财产,那么这很可能导致亲人之间的各种冲突甚至导致难以预料的后果。因此,安拉在经文说“(你们要)按照合理的习俗(来处理)”,即处理遗留财产的不是死者的亲人,而是当地的穆斯林群众。
经文最终安拉用 “这是敬畏主的人应尽的责任”来鼓励穆斯林群体以正义分发死者的遗产。
总而言之,死者留下的遗产必须被穆斯林群体(参加死者殡礼的穆斯林群体)来分发。这是对那些敬畏安拉的穆斯林应尽的责任。
安拉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