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是一个穆斯林商人,上次我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即把旧的金银剩余部分以赔钱为条件可以兑换吗?请指教!
答:
不可以的。因为在这样的生意中黄金或者银币的可靠或不可靠,旧或新都不重视的。因为安拉的使者对此说:
“你们不可以金兑金,除非尽量相等。不可以银兑银,除非尽量相等。”布哈里传述,买卖章,2175
按照上述的圣训可说,所以以金兑金,以银兑银或者以银兑金,以金兑银时必须遵守“尽量相等”这个规律。如果不遵守的话,就出现利息。下面的圣训也提出了这一点:
“你们不可以金兑金,除非尽量相等,不可彼此增减。不可以银兑银,除非尽量相等,不可彼此增减。也不可卖空买空。”布哈里传述,买卖章,2177
“金兑金,除非尽量相等。银兑银,除非尽量相等。”布哈里传述,买卖章,2176
“利巴(利息)就在延期付款中。”布哈里传述,买卖章,2178,2179
“安拉的使者(祈主福安之)禁止以银兑金时赊欠。”布哈里传述,买卖章,2180,2181
安拉的使者对以一般的两升枣换一沙阿上等枣的人这样说:“你们不可这样做!但你可以把一般枣卖成钱,然后再去买上等枣。”布哈里传述,买卖章,2201,2202
总结而言,在这样的生意中你必须以“尽量相等”为条件而进行。如果要被兑换的黄金或者银币的尽量不相等的话,作为穆斯林你不能做这样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