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斋捐是斋月结束时,因开斋而规定的捐款。凡是穆斯林无论男女老少、自由民、奴隶均应缴纳。伊本·欧玛的传述:穆圣规定凡穆斯林无论自由民、奴仆、男女老少均要缴纳开斋捐,其数额为一升耶枣或一升大麦。
1.规定开斋捐的道理
开斋捐规定于伊历二年八月,其道理是一方面用来涤净斋月中斋戒者的恶言妄语,另一方面用来周济穷人和急需者。伊本·安巴斯的传述:穆圣规定开斋捐一则是为了涤净封斋者的恶言妄语,二则是款待贫民。谁在会礼前缴纳了开斋捐,那便是真主接受的天课,谁在会礼后缴纳了开斋捐,那便是一般的施散。
2.应缴开斋捐的人
只要一人和其家属有一天一夜的食物,另有一升谷物时,不但自己应缴纳开斋捐,而且要替妻子、儿女、侍仆缴纳开斋捐。
3.开斋捐的数额
开斋捐的法定数额为一升大麦或一升小麦或一升椰枣或一升葡萄干或一升奶酪或一升大米或一升玉米等食物。
4.缴纳开斋捐的法定时间
艾布哈尼法、莱斯、马立克主张:缴纳开斋捐的法定时间是斋月最后一日太阳没落后、开斋节的黎明前。
会礼前缴纳开斋捐者,那便是安拉接受的天课;会礼后缴纳开斋捐者,那便是普通的施散。
5.应受开斋捐的对象
应受开斋捐的对象跟应受天课的对象一样,即天经中所述的八种人。安拉说:(赈款只归于贫穷者、赤贫者、管理赈务者、心被团结者、无力赎身者、不能还债者、为主道工作者、途中穷困者;这是安拉的定制。安拉是全知的,是至睿的)(《古兰经》九:60)。
根据伊本·安巴斯的圣训:穷人最有资格应受开斋捐。穆圣规定开斋捐,一是为了洁净封斋者的恶言妄语;二是款待穷人。伊本·欧玛的传述:穆圣规定了开斋捐,并说:“这一天你们让穷人吃饱喝足,免得他们讨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