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的舅舅有两个女儿和两个儿子。他们的第一个女孩是我舅舅的亲女儿。但是,这个女孩刚到一岁的时候他们离婚了,从那时起这个女孩和他的母亲一起生活着,40年以来她从未探访过她的父亲。
第二个是儿子。这个儿子是他的义子。但是,从他六岁的时候我舅舅教养了他并且曾让他成家了。
第三个是女儿。这个也是我舅舅的义子。第四个是儿子。这个儿子也是我舅舅的义子。但是,这个男孩很照顾我舅舅,,我的舅舅也是很满意他。
现在我舅舅已去世了。因此,在分遗产的问题上他的孩子吵架了。我们该怎样分我舅舅的遗产?
答:
据伊斯兰教相关分配遗产的判决,继子或者义子都不能拿所谓遗产的任何一份。因为,义子或者继子是都不算亲生的孩子。在亲戚关系上他(她)和任何一个陌生人没有区别。至于义子,义子在古兰经的判决中不算亲生子。
真主说:
“安拉未曾为一个人造两颗心;也未把你们委弃的妻?作为你们的母亲,也未把你们的义子作为亲生子。这是你们口说的话。安拉说真的,他指示途径。{4} 以他们的父(姓)呼他们,这在安拉认为至公平的。如果你们不知道他们的父亲,则归为你们同教弟兄,归为你们的朋友。你们无义的错误无罪,有罪只是有心的。安拉是多恕的,特慈的。{5}”
在我们的宗教中为一个人能取另一个人(亡者)的遗产的某一份儿,他必须以如下的四个关系之中的任何一个亲密着亡者。
一:当亡者的儿子。当亡者的儿子和女儿没有区别。但是,遗产的一份分给女儿,遗产的两份分给儿子的。
二:如亡者男人,则当他的妻子,如亡者女人,则当她的丈夫。据亡者是否有子女而决定他(她)从遗产中所得的分量。
三:当亡者的父亲或者母亲。他们从遗产中所得的分量也是据他(她)是否有子女而决定的。
四:当亡者的兄弟或者姐妹。如亡者有父母亲和孩子,那么他们不能得遗产的任何一份。
和亡者同一个母亲的(亡者的)兄弟和姐妹为得遗产的某一份儿,(在这种分配上)亡者的母亲必须曾去世。(同母异父)
和亡者同一个父亲的(亡者的)兄弟和姐妹为得遗产的某一份儿,(在这种分配上)亡者的父亲必须曾去世。(同父异母)
和亡者同一个父母亲的(亡者的)兄弟和姐妹为得遗产的某一份儿,(在这种分配上)亡者的父母亲必须曾去世。
在第三章妇女中提出了分配遗产的必要性:
“这是安拉的定律;听从安拉和他的使者:的人,真主将使他进入下有河流的天园,永住在那里,勰大成功。{13}那违背安拉和他的使者,并越出他的定律的人,真主将使他进入火狱,永住在那里,遭受辱刑。{14}”第四章妇女 第13,14节
同时宣布了“这是安拉的定律。越出他的定律的人,真主将使他进入火狱,永住在那里,遭受辱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