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兰经之道
犯大罪是否算为以物配主?

犯大罪是否算为以物配主?

问:

大罪跟以物配主一样东西吗?犯大罪是否算为以物配主?

 

答:

不是一样东西。犯大罪不算以物配主。就是说,以物配主是大罪之内最大的罪恶。清高的安拉在古兰经说:
比方说,喝酒是个大罪,对此安拉在古兰经说:
他们问你,穆圣饮酒和赌博是怎么处置的,你对他们说:这两件事中都有重大的罪恶,尽管对人类也有一些益处,但其罪过比其益处更大。黄牛章/2:219

杀人也是大罪,对此清高的安拉说:

谁故意杀死一名信仰者,他的报应就是将永远被惩罚在火狱当中。安拉将怒恼和惩罚将降在他身上,并为他准备下了可怕的刑罚。妇女章/4:93

奸淫也是大罪,对此清高的安拉说:

你们不要接近奸淫,奸淫确是大罪和罪恶之源。夜行章/17:32

还有在准则章第68节安拉如是说:

他们只祈求安拉,不祈求其他神灵;他们不杀害安拉禁止杀害的生命,除非是为了正义;他们不奸淫[]。谁做此事[奸淫],谁必受惩罚。

你看, 这一经文中安拉提到了杀人和以物配主,这就是表示,既然杀人是个大罪,不过它跟以物配主不是一样东西。因此安拉在上述的经文中这两个事情分别地提到了。由此可说,大罪不算是以物配主。以物配主是在大罪之内最大的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