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在日常生活中难免要与利息打交道,请问在被迫的情况下我们可以与利息打交道吗?该如何处理这些利息最好呢?
答:
- 穆斯林必要尽可能避免哈拉姆(伊斯兰教所禁止的行为,事情,事物和食物),不过在被迫的情况下做有些非法事情的穆斯林不算获罪。比如说:在处于无极饥饿的穆斯林为了维持自己生存可以吃猪肉。(古兰经第二章第173节,第五章第3节,第六章第145,第16章第115节等小节都指出上述的判决。)
- 穆斯林在不说不信话不能保持他生命的情况下,为了保持他的生命以心中仍然坚决的信仰可以说不信话。对此安拉如实说:
“谁在他信了安拉之后又不信(除非是在被强迫之下放弃信仰,而他的兴中仍然坚决信仰的人)这些人是对不信展开他们的心胸(欢迎)的人。降给他们的是安拉的怒恼,而他们得到的就是重大的痛苦。”蜜蜂章/16:106
总结而言,在被迫下与利息打交道的穆斯林不算获罪。比如说:春季在各地(尤其在农村)政府相关部门以年终计利息扣钱的条件下对庄家人分发作物种子,肥料,棉田所需塑料之类东西。这就是指出他们强迫庄家人吃利息,对此庄家人可以心怀不满地接受他们的要求,当年终他们卖他们产品的时候政府的相关部门按计息扣他们的钱,在这样的情况下庄家人不是获罪。因为他们没有别的出路也没有不接他们要求的权利。